暑假是学生租房的高峰期。南京的王先生报告说,他四处奔波,终于看中了一所满意的房子,并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来支付租金,但谁知道原来的房客没有搬出去,导致无法入住。他向《扬子晚报》消费者评审团专栏求助。中介费能退还吗?
消费者遭遇
四处奔波终于看中了房子
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想租的房子在南京栖霞区。为了尽快租房,他在辖区内找到了一家著名的中介公司。当时,在向中介介介绍了他的区域位置和户型要求后,他还特别强调,他希望租来的房子能尽快入住。
在寻找房子和看房子后,我终于在今年6月初找到了我满意的房子。王先生说,在与房东见面后,他特别询问了房东 什么时候能搬进来。对方高兴地说,只要签了合同就可以搬进去,然后双方在中介公司约定了合同时间。
付完租金,签了合同,发生了意外
几天后,房东和王先生来到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协议,双方同意6月6日交房。
当时,我按照协议支付了租金和中介费。王先生回忆说,根据协议上述条款,他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,月租金为800元,月租金的一半为400元。
协议还规定,如果房东不按时交房,每天需要赔偿月租金的5%,7天内仍未交房,房东需要退还双倍租金。
王先生说,他很高兴签署协议,因为他毕竟找到了他想住的房子,所以他开始收拾行李,等待几天。
然而,他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。6月6日,他去租来的房子,看到房子里的原租客没有搬走。
找中介被告知了解房主
王先生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,让他生气的是,房子里的原租户告诉他,他和房东是朋友,估计要到7月1日才能搬走。
房子里有房客,要到7月1日才能搬走。房东和中介根本没有告诉我这些事情。王先生随后来到中介公司要求解释。中介公司告诉他,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,可能是房东和原来的租户沟通不好,应该能够很快解决问题,并说立即打电话给房东。然后电话那头的房东发了一条信息,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,保证王先生第二天入住。
但随后发生的事情让王先生更加愤怒。一方面,中介不断欺骗他,告诉他房东一直在努力协调,希望给他一些时间;另一方面,六天后,他租的房子仍然不能住。
退款中介公司不同意
我一直在听中介公司的话,给房东时间,但这真的很痛苦。王先生说,他在租房时明确提出,他对入住时间的要求很紧迫,但这一基本要求并没有得到尊重。
此外,在这起事件中,他对中介服务也非常不满。他总是要求他了解房东,但他不能理解自己的焦虑。他同意每天处理5%的违约金。
看到中介人令人寒心的做法,王先生决定不租房子。他告诉《扬子晚报》消费者评审团记者,他与房东发生了冲突,因为他无法入住。再租房子也很麻烦。所以第六天晚上,他找到房东,说他不租房子,并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和租金。房主同意了。
第二天,王先生来到中介公司,要求退还400元的中介费,理由是中介公司没有提供周到的服务。
记者随后咨询了中介公司,工作人员说他们提供了服务,王先生也与房东签订了合同 王先生与房东解除合同后,与他们的中介公司无关。
中介有问题吗?
法律专家:中介机构有权收取报酬
中介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吗?对此,深圳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曹义怀指出,中介公司介绍了房屋,见证了租赁合同的签订。从法律角度来看,作为一家中介公司,他有权收取报酬,因为合同法规定中介公司是完成中介介绍,促进合同成立的服务内容。在实践中,一些中介可能会帮助你完成 交房后,帮你做交接,其实是服务的延伸,不是强制性条款。
因此,在这场纠纷中,王先生退款的理由并不充分,除非在某种情况下,中介公司应该退款,也就是说,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和房东相互串通欺骗租户,显然这需要王先生进一步的证据。
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?
注意维权程序,规避风险
曹义怀律师结合司法实践案件表示,事实上,在这场纠纷中,消费者有很多机会避免损害他们的权益。正是由于他们的粗心大意, 最终导致了损失。
例如,作为租户,在签订合同之前,如果发现有租户,合同本身不应签订;其次,如果房子没有交给你,中介费不应该交给中介公司,所以王先生在签订合同之前至少犯了两个错误。
此外,风险发生后,他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存在问题。他不应该先找出租人退还押金,然后终止租赁合同。如果你去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,中介公司会促进你的合同的成立。来源应该是找中介公司协调,然后中介公司找卖方提出违约金, 后来,消费者申请权利保护。私下终止租赁合同显然对他们的权利保护非常不利。
协调后,这件事 双方达成协议后,但租户应仔细检查仔细检查,每一步避免可能的风险,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仔细收紧弦,你签字,你同意合同的每一个内容,具有法律效力,同时也必须三思。
来源:扬子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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